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學以上建築、土木、室內設計、環境工程學系、電機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經歷:營舍修繕(油漆、防水、門窗裝潢、土木修繕、機電維修及自動門保養維護等)相關工作經驗者並具相關證照。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4.具下列經驗者優先進用: (1) 熟悉EXCEL、WORD、POWERPOINT操作。 (2) 瞭解醫院運作流程且具溝通、執行、繕寫公文,能獨立作業者。 (3) 具採購人員專業證照或與擬任職務相關證照。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6.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5,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