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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小兒科醫學會的建議

 

1997年12月

(原文網址http://www.aap.org/policy/re9729.html)

 


    • 母乳是所有嬰兒,包括早產兒及生病的嬰兒,最好的食物。

    • 母乳哺餵應在出生後儘早開始,通常是出生後的頭一小時。除了特殊的情況,否則新生嬰兒應在整個恢復期都和母親在一起。應避免或減少可能干擾母乳哺餵或是傷害嬰兒的措施。

    • 只要嬰兒表現出飢餓的徵象,如變得較清醒、或活動性增加、張嘴或尋覓時,就哺餵母乳。哭是飢餓的最後一個表徵。新生兒每二十四小時應哺餵母乳約八到十二次,每一次都吃到飽為止,通常一邊約吃十到十五分鐘。在出生的頭幾週,愛睡的嬰兒應四小時左右就吵醒來餵食。持續的母嬰同室可以幫助母乳哺餵適當的開始。

    • 哺餵母乳的嬰兒除非有醫學上的原因不應給予添加物,如開水、葡萄糖水、配方奶等等。應盡可能避免添加物及安撫奶嘴。如果要使用的話,也只可以在母乳哺餵很順利後才開始。

    • 如在四十八小時內就出院的話,所有哺餵母乳的母親和嬰兒應在嬰兒二至四天大時由一位小兒科醫師或是其他經驗豐富的保健工作人員檢查。

    • 完全哺餵母乳是理想的營養,足於支持出生後頭六個月適當的成長及發展。在十二個月內就離乳的嬰兒不應吃牛奶,應接受添加鐵的嬰兒配方奶。吃母乳的嬰兒應在六個月大後逐漸添加含鐵豐富的固體食物。建議哺餵母乳至少十二個月,之後由母嬰兩人自己決定要繼續哺餵多久。

     

    • 在頭六個月哺餵母乳的嬰兒通常不需要開水、果汁、及其他食物。有一些特殊的嬰兒可能在頭六個月內就需要維他命D和鐵,(母親缺乏維他命D或是嬰兒沒有接觸到陽光者需要維他命D,鐵儲存量低或貧血者需要鐵。) 不論嬰兒是吃母乳或配方奶,頭六個月都不要給予氟。六個月到三歲的嬰幼兒只有在供水極度缺乏氟(<0.3ppm)的情況下才需要添加氟。

     

    • 如果哺餵母乳的母親或嬰兒必須住院時,應盡可能維持母乳的哺餵。最好仍能直接哺餵,或是必要時將奶水擠出來餵食。

      小兒科醫師在促進、及保護母乳哺餵工作的角色,
           積極的促進及支持母乳哺餵。

  • 了解熟悉母乳哺餵的生理,及臨床處理的知識及技巧。

  • 和婦產科醫師合作,確保婦女在整個周產期都得到正確的資訊,對於嬰兒的餵食可以做一個完整認知下的決定。

  • 促進醫院幫助母乳哺餵的政策及措施。在醫院內,不論是門診或住院處都應有電動擠奶器及隱密的餵奶室。

  • 熟悉當地的母乳哺餵資源。

  • 鼓勵醫療保險應包括必要的母乳哺餵服務及設備,包括擠奶器的出租,及小兒科醫師或其他專業人員評估及處理母乳哺餵所花的時間。

  • 促進母乳哺餵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鼓勵家庭及社會支持母乳哺餵。

  • 和其他保健工作者發展及維持有效的溝通及合作,以確保適當的母乳哺餵教育、支持、及對母嬰的諮詢。

  • 鼓勵母親在母乳哺餵終止時,回到他們的醫師處做完整的乳房檢查。

  • 促成母乳哺餵成為醫學教育及住院醫師教育常規的部份。

  • 鼓勵媒體正向的宣傳母乳哺餵成為常規。

  • 鼓勵雇主在工作場所提供母乳哺餵適當的幫助及時間。